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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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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开放大学体系 2025 年 “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编辑 :付瑶

各市(县)开放大学、省校直属办学单位:
    为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学生诚信应考意 识,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进一步做好考生的考试诚信教 育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省校决定组织体系 内各考点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 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增强广大学生诚信法治、 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考试 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营造和谐有序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确保考试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二、活动主题
    弘扬诚信风尚 共建诚信开大。
    三、活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7 日——6 月 7 日。
    四、活动对象
    辽宁开放大学体系全体师生。
    五、活动内容
    各学习中心可自行组织开展 3 项及以上师生诚信教育主题 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1.各学习中心应利用多种宣传途径考试诚信教育的重要 性,例如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制作展板开展诚信考试宣 传;通过召开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会宣传《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 试纪律及违规处理办法》等考试管理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微视 频宣传的方式告知学生考试违纪的严重后果。
    2.各学习中心应创新性地开展各类考风考纪教育活动,例 如举办诚信主题讲座和演讲比赛等活动或通过“开学第一课” 等集体学生活动,提高学生对诚信考试的认识,树立良好的道
德品行。
    3.各学习中心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 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营造“诚信考 试、诚实做人”的良好校园环境。
    4.各学习中心应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工作,考前要对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和 考试流程的培训,加强对试卷保管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高所有 涉考人员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5.各学习中心应发挥学生党员和优秀学员榜样引领作用, 要求相关学员带头做出诚信考试的承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正确对待考试,考试期间,可通过佩 戴党员徽章、佩戴标识或桌面标识等方式亮身份、做表率。
     (二)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1.统设课责任教师须在分部资源自建区增设“诚信考试” 专栏,在专栏中至少发布“国家开放大学致考生的一封信”和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2.省开课责任教师须在“期末复习”模块(或设置“诚信 考试”专栏)中至少发布“国家开放大学致考生的一封信”和 《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考试纪律与违规处理办法(试行)》。
    3.课程责任教师(辅导教师)要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课程 日常教学,把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 育的重要载体纳入直播课和面授课中。
    4.各学习中心应积极开展考前诚信教育及考前辅导,组织 监考教师、考生与本单位和省校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 导和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5.各学习中心要加强考前警示教育,在考场内外张贴防范 和治理替考的醒目标识,告知学生“替考违规,取消成绩,停 考一年,全国通报”。  
     (三)学习中心特色活动
    各学习中心可结合本单位办学实际,自行策划、组织开展 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并报备省校教务处。
    六、其他要求
    1.各学习中心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 科学安排制定具体可行的教育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将活动办得 有声有色,丰富多彩,确保诚信教育月系列活动落地落实。
    2.各学习中心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及时报 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活动总结(精简、新颖、突出,字数 不超过 1000,并附 3——5 张图片)和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的具 体时间、活动主题、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参加人次、经验做 法及取得成效等),如有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于 6 月 10 日 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lntvu_exam@126.com。
    3.省校将根据各学习中心报送的活动总结材料评选出优秀 组织奖若干。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陶晓焦
    联系方式:1389883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