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辽开大字〔2024〕60号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和《辽宁开放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建设方案》相关规定和要求,学校按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每生不低于30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加强网络思政育人。本着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原则,规定如下。
一、基本用途
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校园服务网络思政工作的网络平台服务力、吸引力和粘合度,增强学校网络阵地的示范性、引领性和辐射度。发挥新媒体平台对高校思政工作的促进作用,引导和扶持师生积极创作导向正确、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网络文化产品。
二、使用范围
以下具体项目可从专项经费列支
(一)用于培训网络思政工作教师、人员所发生的教育培训费、会议费、教材费、印刷费、师资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二)订阅或购买与网络思政工作相关的报刊、书籍、资料以及有关的音像制品等费用;
(三)用于各级各类服务学校网络思政工作的平台和账号建设管理、服务网络思政工作的平台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软件购买费、软件开发费、服务费、维护费、管理费等;
(四)用于制作、购买、传播网络思政文化产品所发生的服务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设计费、拍摄及后期制作费等;
(五)用于开展网络文化研究评价和网络思政教育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评审费、会务费、宣传费以及进行表奖表彰所发生的费用等;
(六)用于网络舆情监控管理所发生的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软件购买费、软件开发费、服务费、维护费、管理费等;
(七)建设、修缮网络思政工作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及维修配套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与开展网络思政工作的相关费用。
三、使用管理
(一)专项经费用于全校师生网络思政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每年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费使用计划,由党委宣传部统筹使用。
(二)各部门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对本部门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费用票据等进行审核,按规定程序审批。
(三)各部门要定期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四、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